> 王者荣耀鲁班必须死(为什么小鲁班必死)_技术教程_正规黑客联系方式【八卦黑客网】私人黑客在线接单【24小时专业靠谱】

王者荣耀鲁班必须死(为什么小鲁班必死)

hacker|
134

本文目录一览:

王者荣耀中,为什么说团战可以输,鲁班必须死?

在现在的王者荣耀中,每个英雄都可能有让玩家喜欢上的技能,就因为这个技能,所以才吸引着玩家的喜爱。有的英雄可能是因为伤害高被人们喜爱,还有的英雄带节奏十分的强大所受人喜爱。而现在的王者荣耀中, 有这么一个英雄处处受到敌人的喜爱,这个英雄可以说是现在的T0射手鲁班莫属了,毕竟这个英雄像似过街点的老鼠般人人喊打。但是鲁班这个英雄在后期是非常无解的存在了,前期鲁班被针对,后期算是任何英雄都死在他的抢下了。

鲁班这个英雄在前期的时候没有什么伤害,没有位移,所以才导致很多英雄想抓他吃经济。还有鲁班的二技能太招仇恨了,时不时的那一炮,可能将敌人快速回城。所以才有了团战可以输,鲁班必须死的这一称号,就算输掉这场比赛,鲁班必须0-12的存在,毕竟鲁班的血量很低,几乎跟三十分钟的超级兵差不多。所以大后期非常的好抓,但是你稍有不慎,就可能被鲁班单杀。

鲁班这个英雄发育到后期算是及其的无敌,虽然小鲁班在前期不抗揍,所以后期看阵容出装,对你有威胁的话,小松建议买把名刀来加强自己的保命能力和续航能力,打出你意想不到的效果。就算你前期被敌方抓成什么样,但是拖到后期装备成型之后,你就会惊奇的发现,前期他抓你后期你追他的场景。

小松感觉鲁班这个英雄,到了后期再配上他的二技能,就算你经济比他高,但是你就是打不过他的场景。所以听小松一句劝:要么被让鲁班有后期,给他抓得死死的,要摸就在十五分钟之前给敌方水晶推了,毕竟王者是一个推塔游戏嘛。

《王者荣耀》玩家为什么说鲁班必须死?鲁班该如何保护自己?

因为鲁班在后期的时候,伤害极高,如果给鲁班输出的空间,会让你团灭,秒鲁班是必须的。鲁班的保命能力很弱,除了闪现就没有位移技能了,闪现能留必须要留着,还有二技能也要留着,防被切。

为什么说团战可以输,鲁班必须死?如何理解这句话?

这些为鲁班本身就比较强,鲁班的二技能也非常惹人烦,所以很多人对大鲁班会有一种执念。

在王者荣耀里,虽然每个英雄都会有各自的优势与劣势,但鲁班在游戏的前中后期都非常强势。如果对方的英雄没有专门针对鲁班的话,鲁班甚至可以在短时间内秒掉对方的所有人。正是因为鲁班本身的威胁非常大,所以在打团战的时候,几乎每个人都会专门针对鲁班来打伤害,刺客英雄也会选择专门去秒鲁班。

1、鲁班需要专门针对。

之所以这样说,主要是因为鲁班是一个非常强的英雄,在鲁班的发育成型以后,鲁班就必须有对方的英雄专门针对。在打团战的时候,如果我方的英雄对鲁班不管不顾,这基本上意味着团战将会输掉。在这种情况之下,有些人才会喊出团战可以输,鲁班必须死的话。

2、鲁班本身也非常容易被克制。

虽然鲁班的攻击能力非常强,鲁班的被动更是可以帮助鲁班在短时间内打出爆发伤害,但因为鲁班本身没有任何位移技能,如果有对方的刺客英雄专门针对鲁班的话,鲁班非常容易被对方克制。在这种情况之下,如果对方的英雄没有专门去保护鲁班的话,鲁班反而会成为对方的短板,所以很多人会专门针对鲁班来打出各种套路。

3、鲁班的二技能也非常烦人。

除了上述两个原因之外,因为鲁班的二技能本身是一个全图技能,在很多人残血的时候,很多人经常会被鲁班直接收掉。也正是因为很多人曾经有被鲁班秒掉的经历,所以很多人对此心有余悸。只要在谈谈中遭遇到了鲁班,很多人都会选择优先击杀鲁班。除此之外,鲁班这个英雄本身也非常可爱,所以大家对鲁班的关注度比较高,自然也会比较重视对方的鲁班。

3条大神的评论

  • avatar
    冬马常安 2022-07-18 下午 10:11:49

    现在的T0射手鲁班莫属了,毕竟这个英雄像似过街点的老鼠般人人喊打。但是鲁班这个英雄在后期是非常无解的存在了,前期鲁班被针对,后期算是任何英雄都死在他的抢下了。鲁班这个英雄在前期的时候没有什么伤害,没有位移,所以才导致很多英雄想抓他

  • avatar
    性许笙沉 2022-07-18 下午 03:44:54

    抗揍,所以后期看阵容出装,对你有威胁的话,小松建议买把名刀来加强自己的保命能力和续航能力,打出你意想不到的效果。就算你前期被敌方抓成什么样,但是拖到后期装备成型之后,你就会惊奇的发现,前期他抓你后期你追

  • avatar
    性许比忠 2022-07-18 上午 11:11:20

    班。1、鲁班需要专门针对。之所以这样说,主要是因为鲁班是一个非常强的英雄,在鲁班的发育成型以后,鲁班就必须有对方的英雄专门针对。在打团战的时候,如果我方的英雄对鲁班不管不顾,这基本上意味着团战将会输掉。在这种情况之下,有些人才会喊出团战可以输,鲁班必须死的话

发表评论